2024“我在都江堰灌区拍春天”主题摄影
发布时间:2024年3月8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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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主题为:“我在都江堰灌区拍春天”。征集作品重点聚焦河湖(湿地)、农田等与水有关的对象,也可以是与水和春天有关的人物故事。
图片作品单幅作品、组图作品(组图作品数量不限)。要求主体清晰,色彩鲜明,角度好、聚焦准、富有视角冲击力,横屏竖屏皆可,质量大小在5M以上。
视频作品
视频素材要求画面平稳流畅,横屏拍摄,精度在1080P及以上,质量大小在50M以上。
其他事项
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无人机均可。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基础上,可对图片进行适当后期处理(投稿作品禁止带水印、logo)。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作者必须拥有完整著作且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范。
成都市: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锦江区、天府新区、高新区、东部新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金堂县、都江堰市、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新津区、彭州市、简阳市、青白江区;德阳市:什邡市、广汉市、旌阳区、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区;
眉山市:彭山区、东坡区、仁寿县;
资阳市:雁江区、乐至县、安岳县;
绵阳市:涪城区、三台县、安州区;
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大英县、射洪市;
乐山市:井研县。
(1)自3月15日起,“视界都江堰”微信公众号将每日刊发一期优秀图片作品海报。获采纳的图片作品将按照《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使用外来作品及宣传素材一次性支付报酬管理办法(试行)》支付稿酬200元。(2)自3月15日起,“视界都江堰”视频号将每周刊发一期优秀视频作品精剪短片。获采纳的视频作品,并提供了原始素材后,将按照《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使用外来作品及宣传素材一次性支付报酬管理办法(试行)》支付稿酬300元。
(3)未被选用的投稿作品,主办方将在活动结束后进行删除清理,确保著作权人权益。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所有。
投稿内容
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地点(精确到村、社区或河流名)、作品简介(100字左右介绍)。
推荐报送方式将作品及简要说明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文字介绍以word文档形式储存于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姓名+作品名+手机号,如:李明+东安湖和花+手机号: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