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来宾市摄影家协会征稿

发布时间:2024年3月8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28

一、主题

本次征稿活动以“春”为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年”味、春风春景、姹紫嫣红春意盎然等相关内容。鼓励大家发挥创意,从不同角度、不同题材去捕捉和展现春天的韵味与魅力。

二、征稿题材

本次征稿题材不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题材:

(一)纪实类:记录春节期间的社会活动、民俗风情、人物故事等。

(二)风景类:展现春天的自然风光,如春花烂漫、山水相映等。

(三)人像类:以春天为背景,拍摄人物肖像或人物活动。

(四)静物类:以春天元素为拍摄对象,如花卉、昆虫等。

(五)创意类:以独特的视角、拍摄形式、方法等表达、展示“春”。

三、征稿细则

(一)主题摄影展拟入展60幅(组)摄影作品。

(二)作品创作时间2023年1月1日后。彩色、黑白均可。所有的作品创作地点须取材于来宾市(县)境内。

(三) 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奖或展出。投稿作品所涉及的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四)作品格式为JPG,大小不低于3M,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

(五)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每组图为1幅。

(六)投稿作品需附简要的创作说明和作者信息。

(七)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八)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一切资格。

(九)纪实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十)纪实类入选作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摄影器械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资格。

(十一)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坏、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17644897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春之韵投稿+作者姓名”。

五、评选与展示

(一)来宾市摄影家协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入选作品颁发证书。

(二)入选作品将于4月下旬在来宾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展出。

(三)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展示、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六、截止日期

所有投稿作品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来宾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莫洋霄(18978244566)。

八、其他未尽事宜,来宾市摄影家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我们期待您用镜头捕捉春天的美好瞬间,用光影讲述春天的动人故事。让我们共同见证和记录来宾市春天的魅力与活力!

 

来宾市摄影家协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