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火火南岳中国年”最美年味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5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91

组织机构
南岳区文旅广体局南岳区文旅公司

南岳区融媒体中心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7:00

参与方式

线上短视频大赛
在抖音平台发布“火火南岳中国年”正面宣传视频,将视频凭证发送至投稿邮箱,即可参加评比活动。最终评比结果以该视频的质量及在抖音平台的浏览量和点赞量为依据。

线下摄影大赛

拍摄“火火南岳中国年”正面摄像作品,将作品发送至投稿邮箱,即可参加评比活动。最终评比结果由专业评委确定。

奖项设置

抖音平台短视频一等奖1名,稿酬5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3000元

三等奖10名,稿酬1000元

摄像作品

一等奖1名,稿酬5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3000元

三等奖10名,稿酬1000元

投稿方式

所有投稿作品按投稿类型打在一个压缩包内,备注真实个人信息(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同一作者多幅作品单幅发邮箱的一律取消评奖资格。投稿邮箱:496000251@qq.com

*同一奖项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得等级奖,同一入选者总入选作品不得超过3件。所有稿酬由发放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

投稿作品要求

短视频
(1)机构、工作室、个人(团体参赛按作品第一作者)均可参赛,每位参赛者参赛短视频作品不超过5个。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亦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政策、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如有违反,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已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撤销奖项、追回奖品,如因参赛作品侵权而使主办方遭受争议或索赔,或受到相关政府部门任何形式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责任,参赛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2) 作品形态不限。鼓励充分利用创意宣传片、微综艺、脱口秀、VLOG、微短剧、纪录片、专题片等表现形式,充分利用声画、剪辑技巧、特效等技术手段。不接受全动画类的短视频作品(动画特效部分不超过整体时长1/3)

(3) 作品语种不限。中、英文之外的非通用语种作品,需添加中文/英文配音或字幕。

(4) 视频作品必须取材于南岳区行政区划内,展现南岳衡山2024年春节期间的民俗活动、历史人文及旅游景观、旅游体验等内容,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和拍摄时间。视频为原创拍摄及原创剪辑。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积极传播正能量,避免使用经典文艺作品和红色作品作为素材;不得使用境外未经许可的影视剧做素材;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植入广告,不得在标题上以低俗创意吸引点击,否则不予参评。

(5) 作品版权明晰,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无争议,创意不得抄袭。

(6) 短视频作品画面格式:16:9,画面分辨率为1280*720或以上,接受MPG、MPEG、AVI、MOV、WMV、MP4等格式文件;支持横、竖屏格式;参赛作品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

(7) 作品时长:短视频作品时长3分钟内,超时长作品不予评选。

(8) 最终评选将对视频制作质量和传播效果进行综合考量,鼓励创作者多平台上传,效果最佳的前两个平台数据作为重点参考。

(9) 评选期如发现创意相似作品,以视频投稿先后顺序打分(先投稿者排名优先)。

(10) 视频作品作者须在投稿时提供原始视频素材,无法按时提供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版权、传播权及改编权归主办方所有,投稿即表示授权组委会用于赛事宣传及作品展播。

(11) 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摄像类
(1) 热忱欢迎全国各级摄影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和游客朋友踊跃参加,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2) 作品必须取材于南岳区行政区划内,展现南岳衡山2024年春节期间的民俗活动、历史人文及旅游景观、旅游体验等内容,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和拍摄时间。作品创作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3月10日。

(3) 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摄影器材不限(包含无人机航拍),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和组照不限(组照限4-8幅,按先后顺序标注作品名称及编号,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作品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和地点。

(4) 本次赛事只接收电子文件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原始影像(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够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作品,将丧失其入选资格。JPG格式图片大小应在5M以上。

(5) 参赛作品不得作合成、添加等处理,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谢绝电脑创意作品。

(6) 凡已在市级以上摄影赛事中入选的作品谢绝投稿,不符合以上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

(7) 参赛者所有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假冒他人投稿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8) 作者应拥有参赛作品独立、完整的版权。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9) 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结集出版、影视制作、展览、复制、媒体报道、网络传播、学术交流等)事项,不另付报酬。

(10) 主办单位将邀请资深摄影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

(11) 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