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湾区之春,美在南农”摄影及短视频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5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17

在全国共庆2024农历新年之际,为在人民群众中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群众艺术文化氛围,陶冶人民群众艺术情操,充分展示南沙都市农业实验园(南沙明珠农业公园)积极打造“夜游经济”和“文化繁荣”,大力配合首次举办以田园灯光节为亮点的夜游经济农文旅IP活动,将为南沙夜经济带来新活力。南沙都市农业实验园(南沙明珠农业公园)、南沙区摄影家协会联合举行2024年“湾区之春,美在南农”摄影及短视频大赛方案览。具体事宜如下:

活动主题

“湾区之春,美在南农”

主办单位

南沙区摄影家协会、南沙都市农业实验园(南沙明珠农业公园)

比赛主题

      通过摄影或者短视频艺术作品反映充分展示南沙都市农业实验园(南沙明珠农业公园)积极打造“夜游经济”和“文化繁荣”,大力配合首次举办以田园灯光节为亮点的夜游经济农文旅IP活动;表现南沙都市农业实验园(南沙明珠农业公园)在景区建设、文化事业、环境设施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展示南沙都市农业实验园(南沙明珠农业公园)干部职工努力拼搏、昂扬奋进的精神面貌。

征稿时间

      从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以邮箱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奖项及奖金

(一)摄影作品奖项设置及稿酬,合计36幅作品,其中:一等奖:2幅,每幅税前稿酬600元,日场门票5张;

二等奖:4幅,每幅税前稿酬400元,日场门票3张;

三等奖:10幅,每幅税前稿酬200元,日场门票2张;

优秀奖:20幅。每幅税前稿酬100元,日场门票2张;

(二)短视频作品奖项设置及稿酬,合计14个作品,其中:

一等奖:2个,每个税前稿酬600元,夜场门票5张;

二等奖:4个,每个税前稿酬400元,夜场门票3张;

三等奖:8个,每个税前稿酬200元,夜场门票2张;

优秀奖:20个,每个可获得园区日场或夜场门票5张,每张原价值38元。

说明:摄影和短视频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均不重复,每个获奖者最多获奖作品不超过4幅。若产生税项,由获奖者自行负责。

活动程序

1、比赛公告即日起,广大影友及群众可到南沙明珠农业公园创作和投稿。2、南沙区摄影家协会组织会员及影友若干次集中采风(比赛期间,南沙区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免费入园创作)。

3、2024年3月10日截稿,南沙区摄影家协会完成作品稿件统计工作。

4、3月15日前,由南沙区摄影家协会邀请组织单位的负责人评奖,公布摄影专家初评入选作品。

5、3月15-20日,根据专家初评入选作品,面向公众举行网络投票活动,根据公众投票,再组织组织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终审,公布最终获奖作品。

征稿细则

1、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作品的原创性,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组织者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2、关于获奖作品使用权:本次比赛的所有获奖作品,组织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不限于本次展览、印刷画册、网络宣传等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费,作者拥有署名权及著作权。

3、每个作品均要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及电话号码(如:张三+《腾飞的南沙》+1xxxxxxxxx),并请以压缩文件打包发送,将压缩包命名成“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文件名。单张作品投稿,还需要按上面方式投稿。每张作品应该在5M以上,视频作品时长在3分钟内。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5、为保证本次活动作品评选的公平、公正,活动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根据设置奖项对本次大赛作品进行评选。每名作者参赛投稿作品不超过8幅。

6、本次大赛参赛作品,讲求真实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来稿作品不得涂改和隐藏照片原始信息,不得进行数码创意合成和AI合成。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历届相关摄影赛获奖作品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参作品彩色、黑白不限。

7、组照4-6幅之内,请自行合在同一文件内,并同时提交单幅电子文件,每幅须按顺序编排好。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本次摄影及短视频比赛广大群众均可积极参加。

投稿邮箱

nsphoto@qq.com,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3725283591。

特别说明

1、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我会和评选优秀会员条件之一。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南沙区摄影家协会

南沙都市农业实验园

(南沙明珠农业公园)

202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