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回家过年”客家春节元宵节庆活动摄影和短视频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2月6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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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深入挖掘闽粤赣客家大本营春节非遗习俗、民俗文化,营造浓厚的客家“年味”,聚焦客家丰富的春节元宵节庆活动,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手段,加快聚合文化旅游、民俗文化品牌效应,提升客家大本营客家春节元宵节庆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客家春节元宵节庆”非遗精品线路。特举办“回家过年”客家春节元宵节庆活动摄影和短视频大赛。
一、组织机构
二、大赛主题
三、投稿时间
四、征集范围
大赛以聚焦“回家过年”客家春节元宵节庆活动为主题。
(一)要求作品围绕“回家过年”的主题开展创作,以客家春节元宵非遗习俗、民俗、美食为主(含制茶、制酒类)题材,包括客家过年传统习俗、民俗活动、年夜饭,以及与客家过年相关的文化故事和人物故事;
(二)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年味十足,故事性强,条理清晰,结构合理,能够体现客家特色年俗、特色民俗活动、特色美食文化;
五、参赛对象
六、征稿细则
(一)参赛作品为原创,内容健康、主题鲜明、富有创意,能够展示新时代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传播正能量,拒绝低俗庸俗媚俗;
1.单幅作品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组照4-10幅且需自行拼版一张(附带按顺序编号的单幅图片)。
2.投稿作品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摄影作品(组照需至少有1幅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拍摄)。作品应紧扣比赛的主题,体现纪实性,允许基本的色彩调整、裁剪等后期处理,但不得添加影响真实性的非原始元素。鼓励作品包含富有情感和故事性的元素,传达出独特的观点和感受。鼓励参赛者从新颖独特的角度进行拍摄,提供有情感温度、视觉吸引力和冲击力的作品。
3.承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出版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5.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比赛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细则之所有规定。
1.专业组是指具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和新闻采编相关资质的机构作品。(影视公司、影视工作室、自媒体摄影机构等),专业组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单反、微单、摄像机、无人机等专业设备拍摄,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帧速率不低于25 fps,时长为1分钟-5分钟;
业余组是指为非持证机构及个人作品,拍摄设备可以为手机等其他设备,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速率不低于25 fps,时长为2分钟以内;
2.自作品提交之日起,大赛组委会即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且不限于在官网及合作平台播放、印制相关宣传品、进行内容的二次改编等,但作者始终享有署名权;
3.提交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4.参赛作品原则上应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拍摄创作;
5.不得进行商业宣传,不得贴压有关单位、工作室或个人的标识,短视频中不得出现广告宣传嫌疑。
七、参赛方式
1.各客家地区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各县(市、区)文体旅游局负责审核把关,各地区报送不少于10件作品,于2024年3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fyk3389325@126.com(邮件备注组别、地区、作者、作品名称、联系方式及简短的作品文字说明。)
摄协会员、非遗传承人和爱好者或广大短视频爱好者可以通过自行投稿方式将作品于2024年3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fyk3389325@126.com(邮件备注组别、地区、作者、作品名称、联系方式及简短的作品文字说明。)
八、奖项设置(奖金均含税)
参赛作品评审由组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现场统一评审,入围作品网络人气奖由线上用户投票产生,禁止恶意刷票行为。
视频作品通过网络投票评选出专业和业余组人气奖各5名,每个作品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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