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我在集宁过大年”主题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4年2月3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12

活动主题

我在集宁过大年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集宁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集宁区文联、集宁区融媒体中心

征稿内容

以“我在集宁过大年”为主题,以乌兰察布“冰雪之恋”运动季、乌兰察布“花灯之缘”集宁路古城新春嘉年华灯会、“虎山春”群众文化活动等系列冬季文旅活动为主要内容,通过捕捉璀璨的花灯展览、丰富的民俗活动、激情的冰雪运动、浓浓的年味小吃及红火温情的团圆场景,多角度、多层次展现并烘托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征稿时间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5日

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思想健康,符合征稿主题,仅限在集宁区所拍摄的摄影作品。

2.投稿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画面生动,具有新闻现场感和艺术表现力。本次大赛只接受彩色投稿作品,任何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

3.投稿作品一律为JPE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2MB,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6幅,组照作品不超过4幅。

4.参赛者须以真实姓名参赛投稿,作品统一打压缩包,一次性传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名称为:作者姓名+“我在集宁过大年”主题摄影大赛征稿+电话;每张作品名称为:作者姓名(作者均需实名,谢绝网名、匿名)+手机号+作品名称,信息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资格。

5.投稿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得进行装裱,不接受局部改变色彩的作品参赛。

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不分等级,组委会选出优秀作品在新闻媒体刊发,刊发后对每组作品奖励稿酬200元及颁发荣誉证书一份。

投稿方式

组委会唯一指定投稿邮箱:

qwxcbwxb2013@126.com

联系人:赵晓敏  庞龙

联系电话:15104745904 15540418666

评选公布

1.大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获评优秀摄影作品将在区融媒体中心相关平台进行展播。

2.评选结束后,优秀摄影作品名单将在官方媒体平台进行公布。

责权说明

1.活动组织单位有权以出版、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媒体宣传、网络传播等非商业用途使用投稿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投稿者须保证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者须自行解决肖像权等法律相关问题,本组委会不承担任何与投稿作品相关的法律责任。

3.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投稿者同意并自愿遵守活动征稿相关条款之规定。

中共集宁区委宣传部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