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和昌吉州吉祥物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8日 分类:设计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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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和昌吉州吉祥物的启事
2024年是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昌吉州党委、政府将举行隆重、热烈、节俭、务实的庆祝活动,为充分展示昌吉州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进一步提高“昌吉——昌盛吉祥之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庆祝活动标志(Logo)和昌吉州吉祥物。征集活动要求具体如下。
(一)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
(一)应征作品活动标志要结合昌吉回族自治州的地域文化特点和“礼赞昌吉辉煌70年 建设典范地州谱新篇”的主题,立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远。
(二)设计要新颖、朝气、简洁、大方,突出展示昌吉地域元素,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宣传与传播。
(三)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四)应征作品应包括设计方案、彩色图稿、创意基础或理念说明等内容,还须包含昌吉州吉祥物名称,称谓准确、朗朗上口,有鲜明的特征。应征作品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并附300字左右的创作说明,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及含义。
(五)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存在侵犯他人权利和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问题,如发生任何纠纷,主办方有权撤销其参赛资格及奖励,并由参选方承担相应后果。所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六)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无论入选与否,原则上不予退还,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提交作品时予以说明;作者在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征集相关规定。
本次活动将对州庆活动标志(Logo)和昌吉州吉祥物进行分别评选,其中:
1.入选奖各设1名,州庆活动标志(Logo)入选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含税)和荣誉证书;昌吉州吉祥物(一组)入选奖励人民币40000元(含税)和荣誉证书。
2.入围奖各设2名,州庆活动标志(Logo)入围奖励人民币3000元(含税)和荣誉证书;昌吉州吉祥物(一组)入围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含税)和荣誉证书。
3.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若为设计团队,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奖项产生的税费由主办方依据相关规定代为扣缴。如应征作品未达到采用标准,此奖项可空缺。
本次征集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活动结束后,由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入选奖各1名、入围奖各2名,征集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发布,并在昌吉日报、昌吉零距离等官方媒体上进行公布。
投稿对象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将吉祥物设计作品电子资料及文字说明《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和昌吉州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征集活动投稿邮箱,发送时请将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请务必准确填写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机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征集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概不退稿,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并及时查阅应征作品是否被及时送达。主办方对应征作品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投稿时间在先者为第一创意者。
(二)入围、入选作品的一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昌吉州党委宣传部所有,入围、入选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不得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昌吉州党委宣传部对入围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授权许可、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权利。
(三)入围、入选作品由多人创作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机构公章。
(四)最终被采纳的作品方案需提供PSD、AI、CDR等格式的矢量图源文件,需根据专家评审小组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进行应用VI设计。最终选定的昌吉州吉祥物形象,由主办方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3D动漫设计、文创产品开发等。
(六)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