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作品征选暨天津市美术作品展览征稿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1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6597
2024年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中国美术家协会成立七十五周年,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共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为了展示近五年来我市美术事业发展的新成就,进一步推动美术创作蓬勃发展,按照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部署,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时间安排和选送作品要求,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将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作品征选暨天津市美术作品展览”。
五年一届的 “天津市美术作品展览”,是我市专业水平最高、最具权威性的综合性大展。此次展览不仅是检阅、总结我市五年来美术创作成果的一次大展,更是迎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争取在全国美展上夺得好成绩的关键性大展,必将对今后我市美术的大发展、大繁荣产生重要影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抒写人民情怀,反映时代变化,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提倡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经典性、传承性、创新性相协调。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天津美术馆
三、展出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2024年4月——5月
展出地点:天津美术馆
四、征稿要求:
1、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投稿。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评选确定的直送作品直接向相应展区送件参评。
2、本次展览共展出以下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艺术设计(含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服装设计书籍装帧、信息与交互设计)、综合画种(含年画、宣传画、漫画、连环画、插图)、工艺美术与陶瓷艺术、综合材料、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等《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中涵盖画种。
3、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中国画、油画作品尺寸规格要求如下:
中国画:
(1)作品装裱配框后最长边尺寸不得超过240cm。
(2)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可装成镜框或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镜框不得使用玻璃镜面。
(3)装裱成轴的作品不予参展。
油 画:
(1)作品装框后尺寸最长边不得超过240cm。
(2)作品须由作者自行配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4、其他画种严格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尺寸规格要求,详情请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https://www.caanet.org.cn/newsdetail.mx?id=9101查询。凡超出尺寸规格、重量等的作品一律不予参展。
五、评选办法:
1、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
2、参展作者需具有本市户籍,并提供参评作品照片参加评选,由评审委员会评出入展作品及入选作品,入展作者和入选作者名单将在天津市文联官方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入展作者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将装裱好的作品送到指定地点。(注:入选作者及落选作者不再另行通知,参评照片不退。)
3、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两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上限投参评作品一件,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能超过10人(除中国画、油画外,其他画种按中国美协展览细则提供参评作品照片及U盘等)。参评作者均需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参评作品照片尺寸统一为A4彩色照片(可打印),并将报名表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成后粘贴于照片背面。(照片尺寸不符、报名表信息不全、未粘贴报名表的不予参评)
4、为充分反映作品水平,本次展览参评只接受照片投稿,不接受电子邮箱及微信投稿。
5、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的有关规定,本次展览将根据中国美协分配名额,从展出的中国画、油画中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相关展区评选。
6、除中国画、油画作品照片必须投稿天津市美展外,其他画种作品照片可按照中国美协相关展区投稿细则,同时投稿天津市美展与全国美展相关展区,如其他画种作品初评入围全国展区并同时入选天津市美展,可提前从天津市美展中退件。
六、收参评作品照片时间、地点:
1、收参评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起至2024年4月5日止。(以接收地邮戳为准)
2、参评作品照片寄送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天津市美术家协会,邮编:300040
联系人:张英楠 电话:13821671364
七、入展作品送件时间、地点:
1、入展作品送件时间:以天津市美术家协会通知为准
2、入展作品送件地点:天津美术馆(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60号)
八、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向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视为一次加入天津市美术家协会有效资质。
2、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全部退还作者。
九、其他细则:
1、投稿者须实名投稿,并保证其为报送作品的实际作者。投稿作者对报送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所投稿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权利。
3、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十、凡投稿参加本展览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本征稿最终解释权属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2024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