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与古为新——中国写意画作品展征稿

发布时间:2024年1月8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132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推动文化自信自强,繁荣中国画艺术事业,弘扬中国画写意艺术,打造美术品牌展览项目,中国写意画作品展组委会决定举办“2024·与古为新——中国写意画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2024·与古为新——中国写意画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顾    问:冯  远

主 任:覃志刚

副主任:夏  潮 姜新文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锋辉 方楚雄 牛克诚 王  平(中国美协)王  平 王万成 王学辉 王易霓 白云乡 刘泽文  张苗苗 张根虎 杨晓刚 陈  琪 周庆富  郐振明  徐  里   高  云  郭  健 燕东升

秘 书 长:张根虎 王  平(中国美协)

副秘书长:王学辉 刘泽文 李桂平 申香萍

办 公 室:张翔洲 赵维勇 李  冰  王  毅  郭  强

(二)艺术委员会

主  任:马锋辉 田黎明

副主任:卢禹舜 唐勇力 马书林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  洋  马锋辉 方  土  方  向  王  平(中国美协) 王  珂  王伟平 王西京 王来文 王学辉  王绍强  丘  挺  卢禹舜 田黎明 乔宜男  刘西洁 刘海勇 刘  罡  祁海峰  何加林 何家安 何家英  吴宪生 张晓凌 张根虎  张  捷  李  翔 李劲堃 杨晓阳  陈  辉  陈向迅 周京新  尚  辉  岳黔山 杭春晓  林 蓝   贾广健 裔  萼

(三)策展人

裔  萼  张静涵  李顺子

(四)学术指导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国家画院

(五)学术支持

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

中国画学会

(六)主办单位

山西省中国画学会

(七)承办单位

北京致中和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世泽堂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八)协办单位

山西省美术家协会

太原市美术家协会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山西工作中心

怀冰艺术社

三、展览规模、地点及时间:

展览规模:

展出中国写意画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展览时间:

2024年三季度

展览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

适时择机北京巡展

四、征集办法:

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稿和由相关专业组织机构、展览艺委会推荐以及策展人提名相结合的形式征集展览作品,同时考虑老中青不同年龄段作者的作品在展览中的百分比。

(一)作品要求:

1.展览作品为中国写意画(恕不接受工笔画),人物、山水、花鸟题材不限。作品内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追求向上向善向美,注重艺术创造创新和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相融合,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富有时代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2.作品尺寸:作品画芯尺寸原则上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3.作品要求: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评、参展资格。

(二)作品评选:

在展览组委会领导下,由艺委会聘请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1.初评:投稿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投稿收件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路91号金港国际B座1706室

邮编:030000

收件人:李江丽

联系电话:15634988105(微信同号)

信封注明:“与古为新”中国写意画作品展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山西省中国画学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相关媒体公示。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山西省中国画学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相关媒体公布。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证书、画册在展览开展后两个月之内寄发。

(三)参展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或收藏者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六)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本次展览信息可登录山西省中国画学会微信公众号查看。

(八)本通知解释权归主办方。

 

 

中国写意画作品展组委会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