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第二届“年味故事” 摄影、微视频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37
活动详情
一、活动主题
新疆第二届“年味故事”摄影、
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发展促进会
协办单位
各地州市文化馆
旅游中国摄影网新疆站
大众摄影俱乐部团体会员新疆论坛俱乐部
乌鲁木齐职工摄影协会
新疆大美天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北方光学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2月25日
展览时间
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5日
四、征集内容
1.各地喜迎春节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村晚、传承非遗文化活动等,用图片讲述年风民俗、美食文化,以及各族群众喜迎春节的欢乐祥和氛围。
2.“寻年俗,晒年味”。寻找对春节的记忆,赶大集办年货、写春联贴窗花、舞龙狮闹元宵、看花灯放鞭炮,辞旧迎新拜年贺岁幸福团圆的节日氛围。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崇德向善、孝老敬老、邻里和睦,展现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感人瞬间。
4.倡导文明过节文明出行,用镜头记录人民“回家过年”,讲述家乡“年味”。
5.展现新疆冬季之美、冬季旅游,人民群众喜迎新年享受冰雪运动带来的欢乐。
五、投稿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作品。
联系人: 杜树岗 18139650737
六、投稿要求
1.春节期间在疆内拍摄的摄影作品,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谢绝由电脑创作合成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加。
2.视频作品时长应控制为1—2分钟,可配画外音,可拍摄多段视频进行剪辑后上传,不得有任何水印标识,文档大小不超过500M,格式可为mp4;
3.投稿者应拥有独立的著作权,保证投稿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4.投稿作品须命名为:作品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摄影作品文档大小不低于5MB(jpg格式)。
5.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作品用于今后相关活动的宣传、展览、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本征稿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征稿之所有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活动开展方式
1、网络投票。凡投稿作品经主办方审核后均可在“年味”故事征集平台上予以展示,征稿结束后开通网络投票通道,周期为10天,每人每天可投十票,按投票结果产生网络人气奖摄影作品40幅,微视频作品10部。
2、线下评选。主办方将组织专业老师对所有摄影、微视频作品进行线下评审,投票结果不作为线下评选依据。
拟评选出优秀摄影作品100幅、微视频作品10部
3.展览展示。线下评选出的100幅优秀摄影作品统一装裱展览。投票产生的网络人气奖摄影作品40幅,微视频作品10部,在新疆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推送。
八、荣誉证书及纪念品发放
凡获奖人员均由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投票产生的网络人气奖获得精品纪念品一份,线下评选的100幅优秀摄影作品各获得价值300元纪念品、微视频作品10部各获得价值500元纪念品,地州获奖人员的证书及纪念品主办方统一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