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绥化市“庆新春 贺龙年”美术作品网络展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530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美术事业繁荣发展,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发挥美术陶冶情操、浸润心灵的独特作用。在2024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现面向全市广大美术家和美术爱好者公开征集“庆新春,贺龙年”原创美术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绥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绥化市美术家协会

二、主题及主旨

春节,是中华民族精神和情感的凝聚,承载着深厚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它不仅寄托着无数离家游子的梦想和乡愁,还蕴含着深邃的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展览旨在通过美术的形式展现民族文化的血脉与真情,传统节日的古韵与魅力,用画笔描绘我市人民幸福安康、张灯结彩的欢乐节日景象,营造龙行龘龘、欣欣向荣的节日气氛,为培育叫响“爱国爱乡、崇德尚义、开放包容、重行务实”的绥化精神,奋力开创绥化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贡献文艺力量。

三、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5日。

四、征稿要求

(一)作品主题突出,立意新颖,聚焦春节文化,展示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体现新时代生活幸福感。
(二)作品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和谐统一,贴近新生活,讴歌新时代,具有我市寒地黑土,田园人文特色,着力体现绥化人民崇文厚德、团结务实的精神风貌和优良品质。
(三)画种体裁不限,只收电子稿,拍摄图片像素2MB以上(JPG格式,达不到要求像素不予参展),图片文件名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画种、尺寸(cm)等。作品电子图片报送到指定邮箱:53131068@qq.com。
(四)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改编其他作品,若有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将取消参展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五、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出版、宣传、展示、推介、研究等权利。凡报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绥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绥化市美术家协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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