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肇庆市第七届摄影艺术展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80
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反映时代新气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联组会上提出“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四个坚持”的要求,以文艺赋能促进肇庆文化强市建设,在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肇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指导下,肇庆市摄影家协会决定启动肇庆市第七届摄影艺术展征稿活动。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肇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肇庆市摄影家协会
二、指导思想
肇庆市第七届摄影艺术展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通过影展繁荣和加强摄影艺术创作,深入生活、扎根基层,用优秀的摄影作品讴歌党、讴歌新时代、讴歌人民。倡导摄影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记录时代,见证历史,鼓励创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大力推进肇庆市摄影艺术在形式、风格、流派的多元健康发展;推动和促进肇庆摄影事业的繁荣,提高摄影人的摄影艺术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职能作用。
三、征集内容
肇庆市第七届摄影艺术展优先征集反映2020年来肇庆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成就、秀丽风光、风土人情、人文历史、和美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旅游振兴、社会事业振兴等本土题材摄影作品;同时,本届摄影艺术展也征集摄影人在市外地区创作的优秀摄影作品。诚望全市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深入生活,积极创作,踊跃投稿参加肇庆市第七届摄影艺术展。
四、征稿细则
(一)本届艺术展分纪录类、艺术类两大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最多可送作品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组照按1件计算,每组不超过9幅。
(二)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曾入选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广东省摄影艺术展览和在市级影赛、影展中获得奖项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入选资格。
(三)纪录作品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裁剪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四)艺术作品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
(五)本届摄影艺术展采用电子照片初评、纸质作品终评的方式。初评入围后将调取纸质作品进行终评,决出获奖、入选作品。
1.初评投稿作品一律为电子文件,以JPG 格式提交,短边3000像素或以上,分辨率300dpi,文件大小5M-10M。组照作品要求拼合成单张形式投稿,像素10M大小。作者必须为作品命名,每张作品以参加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必须使用实名,否则不得参评参展)、联系电话命名,例如:(艺术类+《星湖之春》+作者张三+电话)。电子打包邮件请发送到肇庆市摄影家协会邮箱:zqssyjxh@163.com。作者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2.初评入围作品需提供:(1)纸质照片,规格尺寸要求(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2)纪录类作品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
3.初评入围提供的纸质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作品应按照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作品首页。
4.作者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填写《肇庆市第七届摄影艺术展初评入围登记表》粘贴于纸质照片背面。
(六)参评作品内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将不能参与评选。
五、奖项设置
肇庆市第七届摄影艺术展拟评出入选作品120件,其中金、银、铜等级奖作品30件,优秀奖90件,共120件。纪录摄影类:金奖2件,银奖5件,铜奖8件,优秀奖45件,计60件。艺术摄影类:金奖2件,银奖5件,铜奖8件,优秀奖45件,计60件。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按《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的规定,等级奖项将获得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征稿已向省摄协报备)。每位参赛者获奖作品总数不超2件,等级奖不重复。
六、大赛评审
(一)初评电子稿截稿时间:2024年2月29日
(二)评选时间(初评):2024年3月9日
(三)终评纸质稿截稿时间:2024年3月23日
(四)评选时间(终评):2024年3月30日
(五)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7日
七、寄送作品地址(初评入围纸质稿):
端州区厂排街肇庆市文艺工作者之家肇庆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6020。联系人:罗馨如,电话:13929887873。
八、说明
1.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光盘,不另付报酬。
2.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3.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肇庆市摄影家协会。
附表格:《肇庆市第七届摄影艺术展初评入围登记表》
肇庆市摄影家协会
2023年12月10日
(贴于纸质相片背面)
作者姓名 | 联系电话 | 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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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题目 | 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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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编号 | 拍摄时间 | 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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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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