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屈大均诗词”全国书法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0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1557
为深挖屈大均历史文化价值,传承屈大均文化及其精神,进一步扩大屈大均文化影响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书法艺术,展示当代书法创作实力和艺术风貌,将举办“屈大均诗词”全国书法作品展,“屈大均诗词”全国书法作品展具体征稿要求如下:
“屈大均诗词”全国书法作品展
征 稿 启 事
◆ 组 织 机 构 ◆
主办单位
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广州市书法家协会
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广州市番禺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新造镇委、新造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新造镇文创中心、新造镇宣传办
新造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支持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慈善会
◆ 投 稿 要 求 ◆
☉ 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全国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 创作内容形式和规格
1.书法作品内容均为屈大均诗词、文赋、联句等。可参考以下书籍或下方蓝字链接“屈大均诗词选”
《屈大均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
《屈大均词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广东新语》(中华书局)
《屈大均诗词编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
《翁山文外》(文物出版社)
《翁山诗外》
2.作品形式为竖幅,尺寸不超过180cm×97cm;作品请勿装裱。
3.书体和创作风格不限,鼓励有创新意识又能把握书法本体的作品。不收篆刻、刻字、硬笔作品。
☉ 投稿要求
1.每人投稿数量不限,但禁止化名投稿。寄稿时请附身份证复印件。为保证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投寄。
2.投稿作品请附释文。创作内容上,使用屈大均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诗文名称。
3.为方便作品登记编录,请作者用楷书填写投稿登记表,并在作品背面用铅笔书写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性别、年龄、常用通讯地址、邮编。
4.凡有明显文字硬伤的作品,将降底等级或直接落选。因人力所限,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5.本大赛免收一切费用,所有来稿,主办方有出版、宣传权,不再向作者支付稿费。
◆ 评 审 ◆
1.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 奖 项 设 置 ◆
“屈大均诗词”全国书法作品展设立“屈大均奖”5名、“屈大均奖”提名奖50名、入展100名、入选100名。
1.“屈大均奖”5名,奖金5000元(税后),赠送大赛作品集两册、颁发获奖证书一份。
2.“屈大均提名奖”50名,奖金1000元(税后)。赠送大赛作品集两册、颁发获奖证书一份。
3.入展100名,赠送大赛作品集两册、颁发入展证书一份。
4.入选100名,赠大赛作品集一册、颁发入选证书一份
5.广州地区入展以上作者非广州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具备加入广州市书法家协会的资格,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广州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6.主办单位将结合广州市文化建设,精选大赛部分书法作品赠送给番禺区属文化部门、镇街文化室展出,供市民观赏。
◆ 征 稿 日 期 ◆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 收 稿 联 系 方 式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盒子琶洲院子C栋2楼随韵书社
联系人:陈楚彬
联系电话:15360658152
◆ 展 览 信 息 ◆
可关注“广州市书法家协会”“南国文艺”等微信公众平台。
◆ 其 它 注 意 事 项 ◆
1.作品必须是本人真实创作,拒绝模仿、抄袭及代笔行为,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入选资格并通报;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所有作品除向有关应征者支付获奖作品的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
4.主办方对来稿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参选作品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任何责任,相关责任由相应应征者承担;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广州市书法家协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