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画鄠邑·龙腾瑞气——2024年鄠邑区全民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9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19

为引领广大群众助力“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建设,用摄影作品展示鄠邑区近几年民俗文化、地域风俗、乡村振兴、城乡发展、秦岭保护、文旅融合、群众生活等方面精彩瞬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共庆2024年春节,特举办“诗画鄠邑·龙腾瑞气”2024年鄠邑区全民摄影大赛,具体通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西安市鄠邑区委宣传部

西安市鄠邑区文旅局

西安市鄠邑区文联

西安市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西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摄影学会

西安市鄠邑区摄影协会

西安龙窝酒业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相关网站、新闻媒体

    二、时间安排(拟定)

      征稿时间:公告之日至2024年2月27日(正月十八日)

以前的作品可以提前投稿,便于发布宣传

评奖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9日(正月二十日)

展览时间:2024年3月10日(二月初一)至5月

    三、参赛对象

各级摄影协会会员、专业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

    四、奖项设置

摄影大赛奖项设置60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以上奖项分别颁发相应获奖奖品及证书,摄影大赛等次奖及优秀奖均不重复获奖。

    一等奖(5名): 价值3000元龙窝酒+荣誉证书  
    二等奖(10名):价值1000元龙窝酒+荣誉证书
    三等奖(15名):价值500元龙窝酒+荣誉证书
    优秀奖(30名):价值300元龙窝酒+荣誉证书

     五、投稿细则

(一)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公众征稿,不收参赛费。作品应紧扣“诗画鄠邑·龙腾瑞气”主题,作品拍摄地必须是鄠邑区本土,作品内容必须展示鄠邑区近几年民俗文化、地域风俗、乡村振兴、城乡发展、秦岭保护、文旅融合、群众生活等。仅限摄影作品,不收视频。

(二)每位作者限投10幅,每组组照6幅以内;单幅作品应为2020年1月以后拍摄;组照可放宽到2013年,6幅内最少有一幅为2020年后拍摄;曾获国家、省级摄影大赛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三)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除可以对原始照片画面进行剪裁外,可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为准,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删减或后期艺术处理。

(四)投稿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个人和集体报送2种方式。

2.参赛作品打包至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式: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手机号码。

每幅作品命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拍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文字说明。

3.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大于4MB,像素大于4000以上。

4.作品发送至鄠邑区摄影协会邮箱:hxsyxh@163.com。

或者到鄠邑区文化中心图书馆三楼报送作品。

联系人:

张   杰   电话:13519131798

崔文波   电话:13991943314

崔旭阳   电话:13891868926

    六、有关说明

(一)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获奖作品用于出版画册、举办展览以及其他非商业宣传,不再支付报酬。

(二)作品必须原创,严禁转载,不得冒名,投稿作者必须拥有对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将不予征集和采纳。

投稿作品不按照要求注明姓名、作品名、电话、必要文字说明的,将不予整理收集。

(三)作品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拍摄的且保留完整EXIF信息的数码照片,拍摄设备不限(航拍器、手机均可)。

(四)所有作品均不得以两位和两位以上作者的名义投稿。

(五)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摄影大赛组委会。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西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摄影学会

西安市鄠邑区摄影协会

西安龙窝酒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