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美丽宁夏 未来有我”第三届宁夏青年摄影展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2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组织、引导全区广大青年人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火热实践。第三届宁夏青年摄影展以“美丽宁夏 未来有我”为主题,致力于发掘、培养、推介我区有才华、有创新精神的青年优秀摄影人才,为其搭建展示才华和艺术交流的平台,为我区摄影事业的发展积蓄新生力量。通过推出一批弘扬中国精神、凝聚青年力量的优秀作品,为打造文化兴盛沃土、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区展现青春风采、实现青春作为。

主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承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银川市摄影家协会

石嘴山市摄影家协会

吴忠市摄影家协会

中卫市摄影家协会

固原市摄影家协会

宁夏各高、中等院校摄影相关专业院系

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2023年12月25日

投稿邮箱:305003868@qq.co

作品类别及数量

第三届宁夏青年摄影展(以下简称“青年展”)计划展出摄影作品160件。其中,特设主题单元60件、综合主题单元100件。短视频作品若干件。

荣誉奖励

凡入选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入展证书,在参选作者中评选出“宁夏青年摄影十佳”10名、“潜力摄影新人”20名,根据投稿量和入选量评出优秀组织工作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入选作者可凭入选证书作为宁夏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入选作品将在相关报刊、网站、新媒体平台选登。

投稿细则

       1.青年展面向宁夏籍或在宁夏工作学习和生活、年龄在14—44周岁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征稿。

        2.特设主题征集内容:美丽宁夏

       聚焦宁夏全面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以及生态环保、宜居、壮美山河、绿色发展等内容进行创作,生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宝地,构筑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宁夏篇章。

        3.综合主题征集内容 
        科技创新:科教兴国、创新驱动、科创人才。 
        文化风韵: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
        品味生活:生活记录、精彩瞬间、美好心情。 
        家乡故事:社区街巷、乡村振兴、乡愁乡味。 

        成长路上:个人成长、校园生活、事业发展。

4.所有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器材不限,创作时间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5.摄影作品:单幅、组照作品不限,(组照限4—10幅,专题限15—20幅)。每人限投12件,组照、专题作品算1件。作品格式为jpg,文件不小于5MB。专题作品需要附作品阐述(拍摄时间、地点、事件或背景等),限200字以内。

6.短视频作品:每人限投3件以内,时长限3分钟以内(含3分钟,超过3分钟不予评审;主创人员不得超过4人);采用MPEG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

7.鼓励青年人创新性、表现性和无限可能性,极力推介观念、当代、时尚、商业等作品,凸显青年摄影人锐意进取、多元思维的特点,体现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8.大展不接收宁夏摄影家协会已举办的摄影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有关联性的、长期关注的专题作品除外)。

投稿方式

      1.青年展投稿方式为电子文件,每幅作品的命名格式为“主题类型+姓名+作品名称+单位+手机号”(例如“文化风韵+王明+北塔湖畔+宁夏大学+139****1234”),有指导老师的需在文件名中标注。每位作者需将组照、专题打包为一个文件夹进行投稿,专题作品还需将主题阐释文字说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信息以Word文档放置在文件夹内。

      2.鼓励以各地摄协、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投稿文件,便于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

评选方式

      1.入选作品: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

2.宁夏青年摄影十佳、潜力摄影新人:根据参展作品质量评审。

3.组织工作优秀单位:根据组稿机构的推荐人数、投稿数量和入选成绩等,主办方评出若干名。

       4.优秀指导老师:根据指导作品成绩评审。

注意事项

       1.纪录类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前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5.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6.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7.青年展及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联系方式

宁夏摄影家协会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7楼2709

邮编:750002

联系人:孟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951-5166167

展览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