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华-2023年度全国摄影艺术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1965

 全国摄影艺术大赛宗旨:弘扬摄影艺术,加强摄影交流,促进摄影友谊,普及摄影知识,推动和促进摄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全国摄影艺术大赛为摄影家提供展示摄影才华和成功的平台,诚挚邀请摄影团体、摄影家参赛。

主办单位:

亚洲国际摄影艺术大赛组委会

协办单位:

中国香港长洲影艺会

中国澳门无人机航拍协会

中国香港Photo Top10摄影工坊

广东民营企业家摄影协会

华人摄影网

中国(香港)华侨摄影学会

支持单位:

中国澳门丽斯摄影器材行

U2影像灯光集团

深圳市南艺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玖月兔影像俱乐部

参赛须知

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包括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作者)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摄影器材不限,不收AI作品,不收组照,自然组、旅游组、新闻组不能改变原貌.

3.作品命名“美丽中华-2023年度全国摄影艺术大赛+作者姓名+电话号码”,文件夹内含: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3M以内,6-20幅作品(每幅作品下标注: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姓名+电话号码)以上文件夹内资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173682264@qq.com。

4.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主办者对入选和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和通知作者。

5.本大赛征稿不收取参赛费用。

6.评选后,评选结果将微信公众平台即时发布,可以添加组委会微信了解详情。

7.所有入选和获奖者将发送通知,邀请出席颁奖典礼和展出。

8.大赛结束后出版《美丽中华-2023年度全国摄影艺术大赛获奖作品集》,不收取入编费用,自愿优惠订购。

9.获奖者需按要求、时间及时提供电子文档,用于影像鉴定和编辑出版《获奖作品集》画册,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10.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作品专家评审团在2023年12月底-1月初进行评选并公布获奖结果。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

大赛主题-美丽中华

本次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要求参赛的作品必须在大中华地区拍摄,拍摄地址不明确有争议,公示后,组委会有权取消获奖成绩。

01.综合类大奖

在所有系列中选出,金牌中的金牌。

02.艺术类摄影奖

可以经过电脑艺术处理过的创意照片,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与审美价值的作品。

03.新闻纪实摄影类

以纪实的摄影手法、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要求真实记录,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04.自然风光摄影类

不可以改变原貌,还原大自然的美好,不能有人工痕迹(例如房子,铁路,电线等),纯自然风光。

05.人像人物摄影类

可以是室内灯光人像也可以是环境人像。

06.工业建筑摄影类

工业生产场景的作品和从不同角度反映外建筑艺术风格的作品。

07.花卉动物摄影类

以花卉和动物为主要拍摄对象。

08.航拍摄影类

无人机拍摄及以航拍角度拍摄的作品。

09.人文旅游摄影组

大中华地区居民的精神风貌、社会风情及地方特色民居。

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对在摄影大赛中组织10名以上摄影家参赛并征集摄影作品100幅以上,且获奖成绩突出,并积极组织获奖摄影家参加颁奖创作活动的摄影团体和个人,授予“美丽中华-2023年度全国摄影艺术大赛”优秀组织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邀请参与系列活动。

投稿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大赛拟设获奖作品500幅左右

设综合大奖,金奖, 银奖, 铜奖

组委会将根据来稿情况,对获奖数量适当调整。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173682264@qq.com, 同时添加微信:13810539794告知提交参赛稿件。‍‍‍‍‍‍‍‍‍‍

颁奖典礼及采风活动

    拟定于2024年2月底-3月初邀请获奖者参加“颁奖典礼摄影采风颁奖系列活动”包括:

1.“美丽中华-全国摄影艺术大赛”创作采风活动;

2.“美丽中华-全国摄影艺术大赛”颁奖盛典;

3.“美丽中华-全国摄影艺术大赛”获奖作品展;

4. 摄影名师大讲堂;

凡参加采风颁奖活动的获奖者,除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外将颁发奖杯,未能参加采风颁奖年会的获奖者,组委会将在活动结束后将获奖证书、奖牌邮寄给获奖者。

颁奖地址: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