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黄岩一座甜了千年的城”全市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6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623
一、组织机构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执行承办单位:
台州市黄岩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内容
征集全方位反映五大类“甜蜜黄岩”的摄影作品。“绵甜”,悠久灿烂的文化;“鲜甜”,鲜美丰饶的物产;“清甜”,山青水秀的自然风光;“甘甜”,美好的幸福生活;“醇甜”,活力迸发的民营经济。
三、征集时间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银质收藏6件,稿酬各人民币2000元
铜质收藏12件,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五、征稿细则
3. 参赛作品必须是反映黄岩区域内的自然风光、企业生产、重点工程建设、民情民俗、农副特产、建设成就等。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5. 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6. 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 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在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展示作品精选。
8. 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影赛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9. 禁止该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 该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 广大摄影人创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5.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作品评选
七、投稿须知
参赛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拍摄地”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不按规定投稿或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 联系人:岑戈宁,联系电话:1305869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