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发现“我眼中的儿童友好城市”的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5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62
主办单位
衢州市精神文明指导中心
衢州市教育局
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2月
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含中职)、全社会关心关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人士。
征稿内容
2.适儿化改造项目:学校、医院、社区、街区、公园绿地、公交车(站台)、各类场馆、文化礼堂、南孔书屋等与儿童生活学习密切的场所、设施及微空间改造内容(包括改造前后对比图片)等。
3.儿童友好场景:校外实践基地、景区、妇儿驿站、儿童之家等构建的儿童游憩阅读空间。
(二)儿童友好服务
1.关爱服务:面向特殊儿童群体,常态化组织开展的心理健康辅导、结对帮扶、公益捐助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公益服务。
2.权利保障: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接班人,常态化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家庭家风家教及培树友礼儿童打造的服务品牌。
(三)各类主题活动及暖心瞬间
聚焦儿童成长发展实际需求,常态化组织开展的中华文化传承、爱国主义教育、亲子阅读、非遗体验、社会实践、科技人文等主题活动类及体现城市温度的感人瞬间。
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参评)、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均可参评)。
赛程安排
2.发挥媒体优势:多形式发布活动信息,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活动中。
第二阶段:评审阶段(2023年12月11日至25日)
征稿作品经评委会初评,以网络投票和评委会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确定相关奖项。
第三阶段:成果运用(2023年12月25日后)
获奖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和刊播宣传。
相关要求及特别说明
(三)投稿作品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学校(单位)、联系方式等,图片以JPG格式投稿,像素不低于3MB。
(四)投稿者应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涉及抄袭、借用、侵权纠纷等法律行为均由作者本人负责,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出版发行、展览汇编、宣传及进行其他非商业性活动的权利,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者自留备份。
(六)其他未尽事宜和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投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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