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泰宁古城杯”全国楹联书法展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1847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泰宁县开展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推动楹联文化与书法创作的深度融合,特举办“泰宁古城杯”全国楹联书法展,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泰宁古城杯”全国楹联书法展
二、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泰宁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中共泰宁县委宣传部
泰宁县旅游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泰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泰宁县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办公室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海内外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四、作品要求
(一)书写内容:书写主办方提供的泰宁县楹联作品(详见附件2);需在落款注明楹联创作者姓名及书写者姓名。
(二)作品要求:需投寄作品原件,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来稿请勿装裱;书体不限,来稿一律需附释文;单联尺寸不超过180cm(高)×50cm(宽)(竖式);需独立创作,若发现模仿、集字、代笔等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
(三)投稿说明:
1.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投稿登记表》(附件1,未附登记表作品不予评审),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并在信封明显处注明“泰宁古城杯”字样。
2.中书协会员复印会员证,免于初评。
(四)数量:每人限投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
(五)关于费用:免收报名等费用。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一律不退。
(六)投稿咨询联系人:
欧阳 先生 电话:13599367524
五、评审要求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本着阳光评审,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二)本次展览拟评出参展作品80件,入围作品100件,其中含: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12名,奖金各1000元;
入展60名左右,收藏费500元。
入围作品不发收藏费,实际入展、入围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参评作品必须本人真实创作,严禁代笔行为,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一)所有获奖、入展作者给予相应奖金、收藏费,颁发证书。入围作者颁发证书。
(二)举办单位对投稿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和信息网络传播,以及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展览权等权利。
七、征稿日期
自征稿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和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福建省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政务大楼西三楼301苏区办
收件人:傅胜泽
电 话:18065888987
邮编:354400
九、重要提示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投稿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附件1:
“泰宁古城杯”全国楹联书法展投稿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年 龄 |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手 机 | 固定电话 | ||||
邮 编 | 省 份 | ||||
书 体 | |||||
尺 寸 | |||||
楹联释文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附件2:泰宁楹联
古迹载乡愁 古城彰魅力 古色更兼红色融
收得汉唐神韵时和景泰 一方功业永图强
名镇泰宁 慨过往几多俊贤豪杰 各领风流
来源:泰宁文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