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 交通强市建设”征文和摄影比赛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802

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展示我市交通行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积极面貌,营造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高水平建设交通强市的浓厚氛围,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决定开展“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 交通强市建设”征文和摄影比赛活动,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赛。

主办单位:

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

活动主题:

全方位展示党的二十大以来,尤其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市以来,全市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新成就、新面貌、新气象,反映重庆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的文明形象,向善向上、积极健康的精神风貌。

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至12月。征文和摄影作品创作时间须在党的二十大以来。2023年11月19日24时截稿,11月30日前完成作品评选,12月15日前完成获奖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发放。

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题材1.交通强市建设大家谈。紧扣重庆交通强市建设,结合全市、本行业、本区域、本单位交通发展实际,撰写“交通强市建设大家谈”征文,提出建设交通强市、交通强区(县)的理论思考、发展实践、建设成果等。

2.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全市铁路、公路(不含城市道路、立交、桥梁)、水路、民航、邮政等工程建设(不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旅客和货物运输、养护运营、行业管理(规划编制、改革发展、交通执法、安全监管、生态环保)等。可通过前后对比展现交通发展变化,可展示交通运输一线工作场景及生动情景、感人瞬间、动人故事。

征文体裁限纪实类作品,除诗歌外,其余体裁作品字数不少于1000字,不超出3000字。

(二)参赛作品数量

每位参赛者提交征文作品限3件、摄影作品限5件。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3-5幅),组照按1件计算。

(三)参赛作品规格

征文作品需为word或wps电子文档,标题宋体小二号,正文仿宋体四号。

摄影作品需为JPG格式,长边达到4800像素,宽边达到3200像素,总大小不得低于2M。

(四)参赛作品信息

征文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手机号、qq号、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摄影作品文件名需包含图片主要内容和作者姓名,另附1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word或wps文档),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场景描述、主要人物、手机号、qq号、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评选方式

1.从参赛作品中分别评选一等征文、摄影作品各2件,二等征文、摄影作品各4-6件,三等征文、摄影作品各8-12件,优秀作品、入围作品若干。(名额将视投稿数量、质量作相应调整)2.邀请新闻、文学、摄影、交通运输管理领域专家等对征文、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3.等级、优秀和入围作品名单在市交通局政府网站和其他媒体公示。

奖项设置

  摄影:入围作品60名 稿酬200元

优秀作品20名 稿酬300元

三等作品 12名 稿酬500元

二等作品 6名 稿酬1000元

一等作品 2名 稿酬3000元

征文:

入围作品30名 稿酬200元

优秀作品15名 稿酬300元

三等作品 8名 稿酬500元

二等作品 4名 稿酬1000元

一等作品 2名 稿酬3000元

同一作者在征文、摄影类别等级作品分别不超过3项。

征文、摄影类别等级、优秀和入围作品均发放荣誉证书。

参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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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登录重庆交通广播官方网站:(http://www.fm955.com.cn)上传。

参赛须知

1.本次征文和摄影比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视为认可并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否则不具有参赛资格。2.参赛者应对投稿作品拥有完整著作权,并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参赛作品出现前述侵权行为,取消其参赛资格;若侵权的参赛作品获奖,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获奖名次,由此产生的纠纷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摄影作品只受理原始图片,允许进行适当裁剪和修光,不能进行后期PS。电脑合成图片视为无效。

4.2017年以来,在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主办的征文和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与此次评选获奖。

5.主办单位有权在报刊、网站、新媒体、画册、展览、PPT及交通相关宣传活动中多次使用等级、优秀和入围作品(商业用途除外),不另行支付使用费。作者享有署名权。

6.主、承办单位可在本次比赛评比前使用参赛作品,使用范围同第5项,且与作品评选无任何关联。入围及优秀作品,同一作品按最高稿酬支付,不再另行支付稿酬;未入围作品,按使用该作品载体稿酬标准另行支付。本次比赛期间,参赛作品在市交通局政府网站、新媒体和广播电台展示,不属于主、承办单位使用参赛作品行为,不另行支付报酬。

7.未获得等级、优秀和入围的参赛摄影作品,主办单位可通过协议方式取得该作品使用权。

8.支付作品稿酬和采购参赛作品时,作者须提供作品原件、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资料。等级、优秀和入围作品名单公布后7个自然日内,作者未能提交前述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奖。

9.代扣代缴等级、优秀和入围作品个人所得税后,稿酬将发放到作者本人银行卡。

联系方式

1.征文比赛:文灿、李娟,电话:89183268。

2.摄影比赛:刘洋、段佳,电话:89183052、89183269。

 

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