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区2024年迎春书画作品展览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9日 分类:书法大赛美术大赛 浏览量:81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扬主旋律、讴歌新时代,弘扬我国传统书画艺术,展现我区书画创作水平,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红海湾书画协会拟于2024年春节期间举办“红海湾区2024年迎春书画作品展览”。现就作品征集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红海湾书画协会、红海湾田墘内寮庵

  二、展览名称:

红海湾区2024年迎春书画作品展览

  三、展览时间:

2024年2月24日至3月23日

  四、展览地点:

红海湾田墘内寮庵

  五、展览数量:

约80件。

  六、征稿对象:

全区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

  七、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格调高雅,健康向上,最好能体现我区民风民俗、生态、人文、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等内容。书法(含篆刻)作品内容,可以是健康向上的符合格律的古今诗词、曲赋、对联、格言警句等,鼓励自撰内容,自作诗、词、联等。
  (二)作品尺寸:竖式作品四尺(约67CM×135 CM)以内,斗方作品边长二尺(约67CM)以内。
  草书、篆书、篆刻请附释文。

  八、截稿时间:

即日起征稿,截稿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九、收件信息

  收件地址1:汕尾市城区大马路物资楼14号一方画室
  收件人:陈文银
  联系电话:137 2400 2515
  收件地址2: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二村友谊路96号
  收件人:卓小律
  联系电话:151 1351 1151

  十、投稿要求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
  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一、入展待遇

  (一)非红海湾书画协会会员入选者,可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二)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本人,未入选作品在评选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本人。退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展作品颁发主办单位证书,展览后作品退还作者。
  十二、作品评选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作品统一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选。
  (二)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无版权和肖像权争议。凡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和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三)杜绝繁简体混用,拒收横式作品及硬笔作品。
汕尾红海湾书画协会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