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醉美荷花•灵秀狮子”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64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黄冈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蕲春县委宣传部
蕲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2.承办单位:
狮子镇人民政府
蕲春县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主题
以“醉美荷花·灵秀狮子”为主题,反映狮子镇荷花之美、独特的荷花文化以及自然风光、地域风情、特色产品产业、乡村振兴面貌等。
三、作品要求
(1)参赛摄影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拍摄时间为2023年7月1日以后拍摄的作品。单幅作品或组照均可(组照4—10幅为一组)。
(2)参赛摄影作品可适当的进行艺术后期调色,对比度、锐度及构图剪裁,但不得用软件或特殊工具进行合成、分解、涂抹等,否则无效。请作者自行保留作品的原始图像。
(3)参赛者递交的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单幅照片文件大小为短边1000像素,总文件量不超过3MB。入选和获奖作品必须提供JPEG格式5M以上原图,否则视同弃奖。
四、投稿方式
作品统一采用电子稿的形式,发给大赛专用邮箱:915056232@qq.com 。
电话:13986568837
投稿作品须标注:作品标题+姓名+拍摄地点+联系方式。
打包邮件标题为:作者名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2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1000元;
优秀作品奖50名,各奖励300元现金或价值300元莲子产品一份。
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
六、相关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无关,并取消参赛资格。
2.入选作品进行将在主办方、承办方主流媒体上进行集中展示。凡与本次摄影大赛主题不符、思想内容不健康、资料不全等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3.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展览、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获奖的参赛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片,投稿逾期不予受理。
5.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必须向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提交原始图像,如不能提交原始图像则视为放弃本次获奖资格。
6.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7.本次活动作品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1日。
8.在活动期间(2024年7月1日前),摄影作品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媒体上公开发表,可以优先评奖。
本次摄影大赛蕲春县狮子镇联系人:
王剑 电话:15272012176
黄冈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狮子镇委员会
狮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