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醉美珲春”全国摄影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70

珲春位于吉林省东南部的图们江下游地区,是我国唯一地处中、俄、朝三国交界的边境城市。东南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西南以图们江为界与朝鲜咸境北道隔江相望;从珲春南部的防川沿图们江而下,便可进入日本海。这里三国相连,五国相通,是我国从水路到俄罗斯、朝鲜东海岸、日本西海岸以及北美、北欧的最近点,素有“雁鸣闻三国、虎啸撼三疆”之美誉的铁壁防川就在这里。

珲春夏无酷暑、冬无严寒,85%以上的森林覆盖率和丰富的水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列;珲春民俗风情浓郁,自然生态完整,境内分布着防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四个国家级口岸、大荒沟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龙山湖湿地公园、八连城遗址、萨其城遗址等30余个自然、人文景观和景区景点,是名副其实的虎豹之乡,候鸟天堂和长寿之乡。为进一步深入挖掘珲春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及其秀美风光、民俗特色等内容,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视角进行摄影创作,主办方共同举办“醉美珲春”全国摄影作品展,现面向全国征稿,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 承办单位:珲春市人民政府

◆ 协办单位: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延边州摄影家协会、珲春市摄影家协会

◆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 战略合作媒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 中国摄影报自媒体: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人民号、美篇号、新浪微博、头条号、企鹅号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中国吉林省珲春市行政区划内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23年3月至10月3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6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作者给付。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爱好者均可投稿。

2.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珲春市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全部入展作品,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醉美珲春”全国摄影作品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

2.光盘、U盘投稿: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项目部“醉美珲春”全国摄影作品展办公室收(100007)

投稿热线: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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