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长海美 ”手机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1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499
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和手机摄影的兴起,摄影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广泛热衷的艺术形式。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升全民审美素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给海岛百姓提供一个展示、交流的平台,从而推动海岛精神文明建设,陶冶情操。长海县文化馆决定举办2023年“ 长海美 ”手机摄影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征稿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起——2023年11月30日截止
评选时间
2023年12月初
征集主题
以“长海美”为主题,体现海岛百姓日常生活、民风民俗、自然风光等手机摄影作品。
参赛对象
全县手机摄影爱好者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品600元;
二等奖4名, 奖品400元;
三等奖8名, 奖品200元;
优秀奖30名,奖品80元;
投稿要求
1. 全县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作品必须手机拍摄,非手机拍摄作品不得参赛;可使用手机修图软件做后期处理,禁止任何形式的电脑后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大赛不设类别、不限拍摄题材,以能够体现“长海美“为主题,凡是用手机在长海县辖区内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参赛。
3.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参展作品需提交原稿,彩色、黑白作品不限;单幅或组照(组照不超过5幅)均须注明摄制内容。单幅照片不小于1MB,像素不小于1920*1080,格式为JPEG。
4.每件作品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作者将报送的所有作品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发到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方式: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文件夹内的照片文件命名方式:作者姓名+作品题目+拍摄时间地点。如有文字说明要单建文档,文字说明题目要和作品题目一致。
5.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和使用其它摄影器材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参赛者进行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将其参展作品用于本次大赛活动的推广宣传活动,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8.参赛作者必须保证其参展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参展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9.为做到公平、公正,赛事主办、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和评委会成员不可投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10.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11.主办方可以根据参赛作品质量调整获奖名额,不再另行通知。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均以电子版方式投稿;
投稿邮箱:295147458@qq.com(投稿时请注明“手机摄影大赛”字样)。
联系人:王晓翔 39370655
长海县文化馆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