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之美2023——贵州省小幅油画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8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962

为打造文化强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反映我省油画创作多样化、丰富性,倡导“尽精微而致广大”的艺术追求,激发我省美术家创作出更多高质量小幅油画作品,培养推出更多高素质美术人才,并以艺术的形式反映我省新时代的发展变迁和人民美好、和谐的生活现状。由贵州省美术家协会、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贵州油画学会主办,贵州省青年美术家协会,安顺市美术家协会、安顺学院艺术学院承办,安顺金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顺牧创文艺创作中心、贵州育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协办的“‘意象之美’——贵州省小幅油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
贵州油画学会
承办单位:
安顺市美术家协会
安顺学院艺术学院
贵州省青年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油画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
安顺金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顺牧创文艺创作中心
贵州育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主任:徐恒  潘闻丞  罗文帝
副主任:赵竹  彭承军  刘一意  晏明
执行委员:吴思宇  龙义敏  谢朝玺   刘原一  洪惊涛  王杰(师大)
办公室主任:龙义敏(兼)
办公室副主任:杨震海
成 员:周泽  王万伟  李国伟  胡昌建  乔静婧展览统筹:杨林 

三、评选委员会:

由展览组委会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五、展览地点:

娄湖山水美术馆

六、作品评选:

1、 评选优秀作品10幅,入选作品80幅,特邀作品10幅
2、优秀作品奖金0.5万元

七、参评要求:

1、面向全省直接征稿。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2、 初评:近三年来创作,未参加过其他全国及省市展览的油画作品均可投稿,内容不限,表现形式需扣“意象”这一美学概念。作品一律提交作品电子版,每位作者提交作品限一幅,作品电子版要求(文件以作品名称+作品尺寸+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后缀格式只能为jpg(或jpeg)、gif、bmp、png、tif。分辨率300dpi,图片文件小于10MB。且在收件时限内提交作品至组委会邮箱:assmsjxh@126.com
3、 作品电子版收件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
联系人:龙义敏
办公电话:13618554485
4、送展作品的尺寸要求:内框(画芯)尺寸:高50X宽60CM(横幅构图)和高60X宽60CM。所有入展作品组委会统一加配外框。
3、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贵州美术、贵州美术馆公众号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交原作参加复评。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作品原件收件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5日
收件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安顺学院艺术学院
收件人:杨震海
联系电话:18586824508
4、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退件。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贵州美术、贵州美术馆官网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八、宣传印刷

1、宣传:“‘意象之美’——贵州省小幅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市)美协对全省美术家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画册:编印《“意象之美”——贵州省小幅油画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九、主办单位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由“‘意象之美’——贵州省小幅油画作品展”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作品证书。
3、本次展览的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贵州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展览结束后由西娄湖山水美术馆统一时间安排退领参展作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十、其他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本征稿通知有未尽事项,由“‘意象之美’——贵州省小幅油画作品展”组委会授权展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意象之美’——贵州省小幅油画作品展”组委会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