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协同新典范 腾飞新征程”苏相合作区摄影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41
一、组织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苏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三、征集时间
四、征集内容
2. 城市建设。合作区高品质推进城市建设,在做美城市、做优配套、做强管理上持续发力,一批产业、民生项目先后投产或投用。征集合作区在产业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照片,反映城市发展印记。
3. 生态文明。合作区正积极融入“漕湖—鹅真荡”生态绿色一体化协同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统筹推进“双湖生态客厅”和漕湖北岸综合开发。征集合作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亮点,记录生态自然美景。
4. 社会民生。合作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诸多成果。征集合作区在教育、医疗、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照片,关注民生实事成效。
五、征稿数量及稿酬
六、征稿细则
2. 作品须取材于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摄影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微视频作品时长不少于90秒(一般不超过300秒),格式为MP4,画面分辨率短边不低于1080像素。
5.作品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可改动原始影像。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能影响其真实性。彩色作品转为黑白作品,只允许整体转换。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