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版画作品年展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4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881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西省美术家协会
上饶市广丰区委宣传部
上饶市广丰区文广新旅局
承办单位:
江西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上饶市美术家协会
广丰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
上饶师范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江西省广丰贞白中学
二、展览委员会
名誉主任:吕品昌
主任:杨震、夏学兵、王东、程国亮
副主任:曾群浪、张浔军、洪广明、涂邡、于子亮
秘书长:刘洋
副秘书长:周群
委员:陈艳、丁宗华、邓千流、董旭明、刘海兵、刘建军、刘沛、潘鸥、彭日峰、邱锋、曾向阳
三、展览评审委员会
展览评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江西省美术家协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展览评审委员会。
四、展出时间地点
展览将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2日在上饶市广丰区文化馆展出。
五、征稿范围
本次展览面向江西籍或在江西工作、学习的作者征稿,是江西籍的请投稿时附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户籍不在江西或身份证上的住址不属江西范围的作者请投稿时提供在江西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学生证或单位证明等。不属于上述征稿范围的作者请勿投稿,否则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作品寄、退件费均由作者自行负责。
六、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200件。
七、征稿要求
1、凡近三年来创作、未参加省内展览的作品均可投稿,风格、形式不限。
2、作品内容以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体现中国特色,江西形象,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国家各个领域发展进步,提倡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
3、作品规格:画芯长、宽不超过120×180CM。所有选送作品皆请自行装裱并打包邮寄,寄、退件费用作者自理。
八、评选
1.初选。采取评审作品电子照片形式进行。送展作者需提供像素不小于5MB的JPG格式作品高清电子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一张(含合作),多投、重复投稿及作品电子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请作者于2023年11月10日——11月20日之内,将作品电子照片及能证明本人为江西籍作者或在江西工作、学习的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gfwhg@163.com。
投稿电子照片时依次备注:作者、作品名称、版种、尺寸(长×宽CM)、创作年月、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注明:江西省2023年版画作品展投稿作品。初评结果将于11月30日之前在江西省美术家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同时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入选作者,届时请注意关注与查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2、复评。初评结果公示后入围作者请于12月15日之前按要求将作品原作邮寄到展览指定地点参加复评(特别提示:作品必须在12月15之前寄到,请作者把握快递寄送时间)。作品需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易碎材料。画框背面张贴参展作品信息表(见附件),或在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尺寸(长×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或能证明作者本人在江西工作、读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作品在寄、退件过程中出现的作品破损组委会概不负责)。 复评作品请寄到: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文化馆(区政府大楼后),收件人:汪虹宇,电话:15170062236
复评落选作品退件时间另行通知。展览联系咨询电话:汪虹宇15170062236
本届展览评选出入选作品约200件,根据入选作品数设置最佳作品3%。最佳创意作品6%,优秀作品若干。评选委员会由江西省美术家协会在省内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九、作者待遇
1.入选作品作者具备申请江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
2.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3.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件。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参展,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皆由作者自负;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