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二届“皓生杯”中小学生硬笔书法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754

金秋时节,景色宜人,层林尽染,瓜果飘香。

秋天的落叶五彩缤纷。有黄的、红的,还有针形的、扇形的各式各样,风吹过,它们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在风中盘旋,又缓缓落下,别提多美了。秋天,添了一丝清凉,多了一份喜悦;凉风让我们更加清醒,硕果让我们更加充实,一起用笔来书写这份美,让美通过我们的笔尖传递下去!

一、举办单位

皓生书画院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成都市在校中小学生(年龄限6-18岁)
2.作品要求
(1)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注重文化内涵、情感表达和艺术表现,展示清新雅逸、质朴自然的艺术风貌。
(2)种类:铅笔、钢笔、中性笔皆可(提倡使用不易抹掉的工具),书写限定为简体规范字。
(3)内容:书写关于金秋,赞美金秋诗文;提倡自撰诗文,亦可书写古今诗文。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
(4)规格:统一为A4(高度29.7cm,宽度21cm),投稿作品均不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请投寄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1)本届展览不收参评费。
(2)所有投寄作品不退稿,由承办单位收藏。
5.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
6.书写材料
投稿作品应避免使用折叠、破损的纸张。来稿请勿托裱、装裱。

三、评审

1.由皓生书画院邀请专业评审团组织评审。
2.评选出“皓生杯”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入展若干名,评审结果在皓生书画院公众号公示。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临摹、抄袭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四、展览

本届展览拟定于2024年1月在皓生书画院展出。

五、作者待遇

1.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皓生杯”奖获得者颁发奖杯。
3.“皓生杯”奖获得者奖金300元,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20元。
4.获奖作者纳入皓生书画院永久会员库,报名学习享受9折优惠。
5.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12月2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七、收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义西街神仙树缤纷4栋2楼皓生书画院
收稿人:袁亚东
手机:1848217313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咨询电话:18840479288(柏臻老师)

八、其它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3.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4.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6.本启事解释权归皓生书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