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岭腰乡首届“闽浙边驿•生态岭腰” 全域旅游全国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09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南平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打响岭腰全域旅游品牌,提升岭腰全域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岭腰乡向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标更迈进一步,岭腰乡党委、政府联合政和县摄影家协会开展岭腰乡首届全域旅游摄影大赛,让全民共同聚焦岭腰全域旅游,共同探寻、发现来自岭腰乡非同凡响的魅力。
本次岭腰乡全域旅游摄影大赛以“闽浙边驿·生态岭腰”为主题,以岭腰乡全域旅游景观为主体,选取岭腰乡内旅游景点、各村标志性特色景观等,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全域旅游要素。参赛者运用摄影艺术全方位、多视角展示岭腰乡独特且丰富的休闲文化、旅游资源,充分展现岭腰乡全域旅游的别样风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政和县岭腰乡党委、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政和县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中国摄影百县联盟、福建省摄影艺术协会、福建省旅游摄影协会、闽浙赣皖边界摄影家协会、中国国际海洋摄影协会福建分会、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摄影家协会、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摄影家协会、南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福建政和雄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航拍政和》俱乐部

二、大赛主题

主题为“闽浙边驿·生态岭腰”。

三、大赛方式

本次摄影大赛采取季度赛的形式,每个季度以特定选题进行比赛,即:春季以拍摄多彩花卉及茶叶为主、夏季以拍摄水为主、秋季以拍摄古建筑为主、冬季以拍摄多彩山色及其他特色冬景为主。各季度可兼顾星空和鸟类等。主、承办单位每个季度组织1一2场特定选题的采风活动,在次季度第一个月15日之前评出上季度入选作品,并在有关媒体给予公布。

四、大赛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截稿。每个季度截稿时间:第一季度截稿时间:2023年1月至3月31日;

第二季度截稿时间:2023年4月至6月30日;

第三季度截稿时间:2023年7月至9月30日;

第四季度截稿时间:2023年10月至12月15日;

总截稿时间:至2023年12月15日。

五、作品要求

1、作品限于数码作品并为原创,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稿件形式参赛,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使用JPG格式且原图不小于5MB或边长达3000像素以上,作品允许对色调、反差等效果做调整,但不得改变作品原状,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投稿;作品必须紧扣本次征集主题,内容必须是健康积极向上,力求视角独特,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统一。凡参赛者的作品直接发送邮箱:zhxsyjxh@163.com.。

2、作品拍摄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岭腰乡辖区,不收往年拍摄的作品,作品必须注明标题,拍摄地点,以及简要的文字说明,以便更好地诠释图片。统一标注方式: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作者必须保留原始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及原始文件。

3、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参赛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参赛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5、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6、本大赛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评选办法

主办方和承办方将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对本次大赛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共评出126幅。第一、二、三季每季评出入选作品30幅,第四季评出入选作品36幅,总评在入选作品中评出等级奖,其中:金质收藏作品1幅,银质收藏作品2幅,铜质收藏作品3幅,优秀奖作品10幅,入选作品110幅。所有入选作品将在2024年元旦期间分别在政和县市民广场、岭腰乡政府及周边县、市等地展出,同时,在有关媒体发布,进一步扩大岭腰乡全域旅游的效果。

七、奖励办法

对获得金质收藏作品的作者每幅奖励3000元,银质收藏作品的作者每幅奖励2000元,获得铜质收藏作品的作者每幅奖励1000元,获得优秀奖作品的作者每幅奖励500元;对入选陆拍作品的作者给予每幅200元奖励,航拍作品给予每幅300元奖励。组图算1幅(4-8张),按照陆拍、航拍给予奖励,陆拍、航拍混合的,以陆拍奖励。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优秀作品作者不得重复。

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缴代扣。

八、公告方式

评选结束后,每个季度所有入选作品将在政和县的有关媒体公告。所有公告作品,作者必须在7日之内把原片发到邮箱:zhxsyjxh@163.com,承办方将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承办方将另选入选作品。

九、作品使用

主办单位在支付稿酬奖励后,享有作品后续使用权,有权将获奖和入选作品用于宣传该乡、协会或该乡、协会主办的各种活动、展览、出版画册等,不再向作者另行支付稿酬。请认真阅读征稿要求,参加本大赛视为已同意以上各条款。

本次征稿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