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五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7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96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实施东莞书法“繁星”行动,擦亮东莞书法“朝阳”工程品牌,培养青少年学习书法的浓厚兴趣,发现和培养传承书法艺术的生力军,推动长安文体旅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东莞文化强市建设,根据长安镇宣传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部署,特举办“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五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具体征稿事宜公布如下:
一、活动名称
“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五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
二、活动目的
三、组织机构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东莞市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长安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长安镇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长安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
长安镇文化服务中心
长安镇图书馆
长安镇教育管理中心
长安书苑
东莞市书法家协会长安分会
长安镇各公民、民办中小学校
四、题材
(二)以反映乡村文化振兴为题材,书写乡土文化和乡风文明的优秀诗词、格言、名言、警句和歌赋等,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宜居、幸福美好。
(三)以“好家庭、好家教 、好家风”为题材,展现中华优秀传统家训文化、孝德文化、岭南传统文化,弘扬新时代良好家风,塑造家国情怀良好品质。
五、参赛对象
六、大赛形式
(二)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市书协各分会、学校和社会书法培训单位选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入选500名作者将适时择优统一参加全市现场决赛。
(三)从参加全市现场复赛的作品中评选出150幅优秀作品,分组别评选出金、银、铜奖共100名,优秀奖若干名,入围奖若干名。
七、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3年9月至10月)
1、组委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广告宣传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为大赛活动营造良好的气氛。
2、组委会通过向各镇(街)分会、社会书法培训单位及社会青少年寄发《征稿启事》,广泛征集书法作品,在全市青少年中掀起一个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重视书法、热爱书法、学习书法的热潮。
3、2023年10月30日前将各镇(街)、社会书法培训单位和个人选送的名单登记入册,审核参加全市现场书法比赛资格。10月23日至31日为正式收稿时间。
(二)第二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1月举行现场比赛,对参加现场比赛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获奖作者500名。
(三)第三阶段(2023年12月)。2023年12月份举行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展览及作品集发布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大赛要求
(二)初赛作品不收装裱件,不超过6尺宣整纸(不收横幅作品)。
(三)毛笔书法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包括繁体字、异体字),不得有错字、别字。
(四)现场决赛宣纸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亦可自携宣纸。毛笔、墨汁、水盂、画毯、刻刀、刻石、砂纸、印章、印泥、铅笔等文具由参赛选手自备。
(五)参赛选手一律不得代笔。
九、奖项设置
(一)大赛奖项:
1、大赛共设金奖20名、银奖30名、铜奖50名、优秀奖若干名;入围奖若干名;获铜奖以上获评为东莞市第六批“百佳青少年书法家”称号。
2、凡在历届“长安选堂奖”东莞市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获铜奖以上二次,年龄达到十八岁以上在东莞工作的,按入会要求递交申请即可加入东莞市书法家协会。
3、根据实际情况,对组织统一送稿且成绩突出的辅导员和学校、社会书法培训单位,分别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书法辅导单位称号若干名。
(二)凡获奖作者均获赠荣誉证书和作品集。
(三)凡获铜奖以上作品统一由主办单位珍藏,不再另发收藏费;其它作品如需退稿,请参赛作者本人、指导老师或家长于大赛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自行到市书协领回,逾期由主办单位处理。
十、收稿办法
(二)参赛者个人、学校或社会书法培训单位亦可自行寄(送)到东莞市莞城可园北路2号东莞文学艺术院大楼二楼协会活动7室市书法家协会收,联系人:王思红;联系电话:13929467615,邮寄报名表必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第十五届青少年书赛”字样。
十一、其他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
(二)凡送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启事;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文创开发权。
(四)有关大赛解释权归本届大赛组委会。
(五)大赛免收报名费。
附件:作品登记表
“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五届青少年书法
现场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作品题目 | 组 别 | |||||
作者姓名 | 年 龄 | 性 别 | ||||
所在镇街(园区) | 选送单位 | |||||
指导教师 | 所在学校 | |||||
联系电话 | 固话: 手机: | |||||
备注
(草、篆书附释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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