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四届山东省综合材料绘画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0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864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日照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日照市美术家协会、日照市美术馆
协办单位:日照市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诗书画》杂志
二、展览时间
2024年1月
三、展览地点
日照市美术馆
四、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作品150件(其中优秀奖作品50件,入选作品100件)。
五、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应为18周岁以上,户籍所在地为山东或在山东生活、工作、上学的中国籍作者。鼓励具有一定美术创作水平、勇于探索创新、能够体现个人创作风格的作者参加投稿。
2.作品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作品题材不限,每人限报1件,多交无效。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或者抄袭他人作品参评,取消参评资格。
3.送展作品限架上作品,宜墙面悬挂,作品须具备最终展示状态。作品装框后不超过高240cm×宽200cm,重量20公斤之内。异形、未配外框及使用易碎材料的作品,如接展方通知,作者需参与布辙展工作,作者差旅费自理。参加复评作品送件一律使用坚固木质包装箱,以保证退件时使用(不接收简易包装作品)。参展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展览过程中,因作品自身状态不稳定发生脱落、变形等类情况,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进行维护或修复,并自行负责展后装箱运输事宜。
4.初评投稿:为12寸高清晰作品照片,照片背面需写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创作时间、作品材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六、作品评选
展览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由山东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初评阶段评选作品照片,复评阶段评选原作。
1.初评:评选作品照片(照片每人仅限一张,多交无效,不接受原作)。请在信封上标注“综合材料展”字样。
收稿时间:2023年11月 20 日—12月1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
联系人:邹长霞 18853105876
2.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复评收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通过复评的作品集中展览,未通过复评的作品退还作者。
七、作者待遇
1.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集中进行展览和宣传。
2.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入选证书,其中50件优秀奖作品,具备加入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入会资格一次(计3分)。
八、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本展览不收取参展费用,寄退件作品费用自理。
3.展览结束后,作品全部退回作者。
4.本启事解释权属于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