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桃李芬芳·青岛市首届少儿师生美术书法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7日 分类:书法大赛美术大赛 浏览量:68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青少年的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展示我市少儿美术书法教育教学成果,由琴岛美术家协会和琴岛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桃李芬芳·青岛市首届少儿师生美术书法作品展拟于2023年10月1日在居然之家B馆5楼顶层设计中心举办。本次展览是少儿师生美术书法类综合大展,面向全市范围内的美术书法爱好者和艺术教育机构的师生公开征集,从而呈现小艺术家们的美术书法才华和对艺术的理解。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市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市南区琴岛美术家协会

市南区琴岛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琴岛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教育艺委会

青岛居然之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二、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市南区琴岛美术家协会、琴岛书法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三、展览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四、展览地点:

居然之家B馆5楼顶层设计中心

五、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500件

六、展览要求:

1.作品内容:

(1)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作品主题,描绘出自己眼中的中国习俗与文化。投稿作品要求积极向上,鼓励小艺术家放飞想象力和创造力,释放少儿天性,展现自己多彩的创想,表现自己的身边事,表达真情实感,鼓励表现内容和表现形式丰富多样。

(2)本次征稿作品表现形式不限、材料不限。(儿童画、综合材料、国画、油画、水彩、素描、硬笔书法、毛笔书法等均可)

2. 作品尺寸:

美术作品尺寸不超过4K(54cm*38cm),书法作品尺寸不超4尺全开竖幅(竖幅138cm*69cm),超尺寸作品将不能参加评审。

3.作品创作要求:

(1)作品应符合展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2)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七、作品评选

1.评选:

(1)投稿作者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前,通过指定地点寄送作品原件,原件背面许张贴表明表(附件1),填写作者真实有效信息,提交师生独立创作的美术或书法作品(少儿参赛者年龄4-16岁)。

(2)展览分组:

A.幼儿组

B.小学一组(1-3年级)

C.小学二组(4-6年级)

D.初中组

E.教师组

(3)评选公布

作品评审结果将在“琴岛美协”,“琴岛书协”,“美术青岛”等公众号公布。

2.收稿

收稿地址:展览组委会办公室(青岛市市南区高邮湖路26号1号楼园内),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969861005。

3.退稿

评审结果公布后,作品未入选的作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后5个工作日内到展览组委会办公室(青岛市市南区高邮湖路26号1号楼园内)取回作品,逾期未取若出现作品遗失等问题,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969861005。

八、作品装裱及展览画册

1.展览作品装裱由组委会统一指定尺寸及样式,由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装裱。

装裱地址:市北区太清路30号甲

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13864802623

2.装裱费用:

(1)美术作品4K(尺寸:54cm*38cm),费用:68元/幅。

(2)美术作品8K(尺寸:27cm*38cm),费用:48元/幅。

(3)书法作品4尺全开以内(竖幅138cm*68cm),费用:68元/幅。3.展览画册及纪念品制作成本由参展作者承担,每位参展作者须缴纳工本费200元进行展览画册及展览纪念品征订。

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活动,组委会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将用于参展作者的作品装裱、展览画册和展览纪念品等制作。(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661711871)

八、相关事项

1.展览举办开幕式及颁奖典礼,现场有名家互动、艺术鉴赏公益课和艺术体验课等环节,诚邀参展作者前来观展。

2.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3.每位参展作者免费领取展览画册及展览纪念品一份。

4.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请参赛作者于展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取回,逾期未取若出现作品遗失等问题,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展览组委会所有。

附件1:报名表

桃李芬芳·青岛市首届少儿师生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报名表

作者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年龄
联系地址
作品信息
作品名称
作品尺寸 指导教师

注: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合作必须按照主创顺序写清全部作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