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省“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5日 分类:设计大赛 浏览量:738
一、大赛主题
发展中医药创新产品 助力高品质健康生活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中医药文化传播学会
(三)活动组委会
成立山东省“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由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产业发展处、省医务工会、省中医药文化传播学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产业发展处。
三、赛事安排
(一)参赛人员
大赛分为专业组、社会组和青少年组。
1.专业组包括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高等院校及委属各单位的中医药从业人员。
2.社会组包括海内外院校、科研院所、学(协)会、医药企业、新闻出版传媒机构、餐饮机构、旅游机构、养生保健机构的中医药爱好者,单位或个人均可参赛。
3.青少年组包括全国各中小学在校生;全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专、本、研均可参加),专业不限。
(二)竞赛流程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2个阶段。
1.专业组
(1)初赛。专业组初赛分基层竞赛和市级选拔赛。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总工会负责组织基层竞赛,择优选择作品参加市级选拔赛。各市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负责组织市级选拔赛,市域范围内以县(市、区)为单位需全部参加。各市根据初赛情况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初赛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过初赛选拔出的优秀作品创作者,由市级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授予荣誉奖励称号。
(2)决赛。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决赛。决赛分两个阶段举行,第一阶段为网络评审,按专家及网络评分高低遴选作品参加决赛。第二阶段为现场评审,经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分后,按得分高低评选奖项。
2.社会组和青少年组
(1)初赛。参赛者按照指定途径将作品报送至活动组委会,经过网络评审和专家打分后,按得分高低遴选作品,参加决赛。
(2)决赛。经过现场答辩和专家打分后,按得分高低确定奖项。
(三)时间安排
1.筹备部署(2023年8月中旬)。各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总工会制定本市活动方案,同时开展宣传动员。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省(部)属各医学高等院校、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各医疗机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2.初赛阶段(2023年8月中旬-9月)。各县(市、区)、市自下而上逐级开展作品征集和选拔,确定参加省级决赛作品名单。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省(部)属各医学高等院校、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各医疗机构完成单位内作品选拔,确定参加省级决赛作品名单。
3.决赛阶段(2023年10月)。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山东省“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决赛,联合通报比赛结果。
4.奖项发布(2023年11月)。奖项结果由主办单位发布,并适时举办总结交流活动。
四、参赛要求
(一)作品类型
1.中医药+文创产品。
2.中医药+食品。
3.中医药+化妆品。
4.中医药+日用卫生品。
不包括药品及医疗器械类作品。
(二)作品形式
1.实物产品。
实物产品(含包装、说明等)邮寄至指定地址。易碎品请妥善包装避免破损,破损后须重新邮寄。
2.数字产品。
图片、动画、视频、音乐、软件、网站等数字产品,发送至指定邮箱。图片类应为JPG格式,大小规格A3(297x420mm),分辨率300 dpi,色彩模式为RGB,单个文件不大于10MB,附500字以内设计说明;视频类应为横屏,视频宽高比16:9,分辨率1920×1080,格式为MP4、MOV等主流视频格式,字幕无错别字,时长限5分钟以内,不超过100MB;软件、网站类应报送名称、下载地址或二维码,并概括其运维情况、亮点成绩、所获荣誉等,限500字以内。
3.创意设计。
未形成产品的以创意设计稿参赛,发送至指定邮箱。设计稿要包括产品设计理念、产品基本情况(尺寸、材质、包装等)、产品效果图、产品说明、应用前景等,以图文形式报送,图片参照数字产品中图片要求,文字介绍不超过1000字。
(三)作品要求
1.注重文化性,巧妙结合中医药哲学思想、养生理念,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内涵,拥有中医药文化印记、元素等。
2.注重创新性,文创设计产品在构思、设计方面具有新颖度、创新性。
3.注重设计性,以多种设计形式呈现,美观大方、设计巧妙、时尚性强。
4.注重实用性,符合群众健康需求,贴近日常生活;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潜力大。
5.注重可操作性,设计产品具易于生产制作,方便制作成实物且容易操作。
6.注重原创性,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转载。
五、奖项设置
(一)专业组
1.个人奖项。根据比赛成绩,评出“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个人金奖1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得个人金奖和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山东省‘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标兵”称号。对获得个人二等奖的选手,授予“山东省‘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能手”称号。
2.组织奖项。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市级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省(部)属各医学高等院校、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各医疗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奖。原则上不超过决赛单位数量的60%。
(二)社会组
根据比赛成绩,评出“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社会组金奖1名,一等奖3-5名,二等奖5-8名,三等奖10-15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青少年组
根据比赛成绩,评出“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青少年组金奖1名,一等奖10-15名,二等奖20-25名,三等奖30-35名,优秀奖若干名。
(四)大赛特别设置“最具产业价值奖”10名,“最优文化传承奖”10名,“最佳传播融合奖”10名。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对推荐作品的专业性、原创性和科学性进行严格把关。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件。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省(部)属各医学高等院校、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各医疗机构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2.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知识产权争议与活动组委会无关。如发现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徇私舞弊等情况,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公示。同一参赛者作品投递不得超过3件。
3.主办单位及大赛组委会拥有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公益用途推广、宣传、展览等权利。参赛作品的产品研发、市场销售、数字藏品转化等活动涉及商业合作的,由作者与实施企业及大赛组委会进行协商。
4.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动员、广泛覆盖,确保各级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充分参与“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
5.获奖作品由活动组委会在山东广播电视台、闪电新闻、齐鲁网等平台进行展示和传播。各市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要通过本地主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积极传播展示获奖作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卫生健康委、工会和活动协办单位网站要及时发布“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活动动态,并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工作信息;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省(部)属各医学高等院校、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各医疗机构组织作品遴选的照片或视频资料应于省级决赛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作品提交
1.提交时间:9月12日——10月12日。专业组、社会组和青少年组参赛者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线上作品提交。同一参赛者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件。
2.报名地址:通过电脑端登录http://8.130.48.22/view/index.html进行注册,完成线上报名及作品提交。
3.专业组、社会组和青少年组参赛作品形式为实物的,线上只需上传作品的视频介绍(横屏拍摄,时长3分钟,最大不超过500M,格式为MP4,声音清晰、画面稳定、无噪音),如通过初赛进入决赛,再按照决赛要求寄送实物作品。
4、社会组和青少年组参赛作品形式为创意设计的,已形成设计稿的,线上提交设计稿和文字介绍;未形成设计稿的,可先上传对参赛创意的视频介绍(视频要求同上),如通过初赛进入决赛,再按照决赛要求补充上传设计稿和文字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