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四届辽宁省青年美术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3日 分类:美术大赛 浏览量:1183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团结凝聚我省广大优秀青年美术人才为目的,引导我省青年群体中美术工作者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突出艺术创作的学术性,提高青年美术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我省青年美术事业繁荣发展。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举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梦之青春’—— 第四届辽宁省青年美术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沈阳市美术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沈阳得一美术馆

四、展览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

五、展览地点:

沈阳得一美术馆(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万豪酒店四楼)

六、评选委员会:

由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在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七、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300件。

八、收、退件时间及地点

1、 收件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8:30-下午16:00)

2、 退件时间:2023年11月2日(上午8:30-下午16:00)  地点:沈阳得一美术馆

九、送件及作品要求:

(1)作者要求。作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辽宁省户籍或在辽宁工作学习的青年艺术家。

(2)作品要求。展出作品要注重质量,既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又要坚持艺术性、观赏性,保证作品的创作质量。画种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作品尺寸重量严格按照全国美展的要求。

1、作品面向全省征稿。各市作品由各市美协统一送件,省美协不接收各市单独送件作品。省直单位作品直接送件。

2、凡自2019年11月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展。

3、每位作者每画种只可参展一件作品。

4、参展作者需提供参展作品电子图片,具体要求为: JPG格式,大小1M以上,5M以内,不带水印LOGO,画质清晰。文件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画种、创作年代、地区、联系电话、详细联系地址、邮编,由送件单位送件时统一上交省美协。

5、参展作品要求:

中国画:①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300厘米(高)×300厘米(宽)。②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登记表(见附件)。③不收装轴作品。

油画:①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300厘米(高)×300厘米(宽)。②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③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版画:①作品装裱后尺寸不超过180cm(高)x120cm(宽),不小于30cm(高)x30cm(宽)。②不展出版画原版。③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水彩·粉画:①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②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③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雕塑:①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自备展台。②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③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6、参展作品需认真填写送件登记表,并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附件      “辽宁省第四届青年美展”作品登记表

(复印有效)

作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作品题目: 创作时间:
画种: 尺寸:  高      cm×宽      cm

重量:      kg

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请用正楷清晰填写,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十、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十二、入选本次展览的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2分。

十三、展览评出最佳作品、学术作品、优秀作品、入展作品、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向参展作者统一发放证书。

十四、凡送作品参加“辽宁省第四届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