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艺港廊”浙江省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0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684
“最艺港廊”
全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湖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湖州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宣传部(文联)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协办单位
湖州市南浔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内容
以“最艺港廊”为主题,反映港廊党的建设、共同富裕、城镇发展、美丽乡村、社会风貌、经济业态、自然生态、人文风情、民俗节庆等方面内容,全方位展示港廊摄影乐园的独特魅力与百姓美好生活的摄影作品。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三、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
(以收到作品为准)
四、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金质收藏1件,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质收藏3件,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铜质收藏6件,稿酬各人民币1500元;
入选作品50件,稿酬各人民币300元。
收藏作品作者不重复,优秀作品作者可以重复,个人入选总数一般不超过3件。
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湖州市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或条件)。
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鼓励新人新作。
2. 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港廊古村落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相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3. 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4. 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5. 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必须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 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7. 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 禁止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 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 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作品评选
由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
七、投稿须知
1. 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每人限投10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长边2000像素,大小一般不超过2M。
2. 投稿窗口:http://photo.nantaihu.com/web/index.php,也可点击文章最后的阅读原文进入投稿页面。
3. 联系人:费杰 ,联系电话:18757250543。